发布时间:2026-09-04 15: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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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目标:车辆的小修、保养、维修配件等及其他服务。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提供维修服务时,服务质量应按照不低于《汽车维修行业管理暂行办法》、《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及所在省份《机动车维修和技术管理暂行办法》中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对维修合格出厂的车辆提供质量保证。
2、保证维修所用材料是未使用过的原厂生产的合格正品。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需根据我公司需求提供包含节假日内的24小时维修、抢修服务,车辆免费抢修以修理厂为中心20公里范围。
2、维修项目包含但不限于车辆大修、各级维护、小修、中修、抢修、故障车拖车、车辆年检和其他有关汽车维修的服务项目及交通事故车辆维修。
3、在维修过程中发现其他(维修计划以外)的故障,必须及时将情况反映给我公司,在取得我公司同意后方可继续修理。
4、对我公司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我公司同意后方可更换。
5、维修结束后,修车更换下来的旧件应退还我公司,并在维修单上注明已退还
验收标准:
1、维修文件:核对维修工单、更换零件信息(索要旧件)、费用清单是否清晰准确。
2、性能与驾驶:发动机怠速平稳,刹车响应灵敏,转向灵活无异响,加速顺畅。
3、功能部件:灯光、雨刮器、车窗、空调、电子设备等均应正常工作。
4、发动机系统:启动顺利,怠速稳定,无异常响声或渗漏。
5、底盘系统:传动、转向、制动系统工作正常,无松动或异响。
6、电气与电子系统:线路布置规范,无漏电,所有电器设备功能完好。
| 序号 | 中选单位名称 |
| 1 | 广州市联华汽车修配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