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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Release Time:2021-07-15 1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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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采购项目再次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OCC-E-202109812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背景:
近些年随着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发展应用和普及的影响,数字化已经成为企业发展的趋势和方向。201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印发的《推动综合交通运输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2020-2025年)》中重点提到:不断丰富行业大数据内容,推动行业数字化转型。运控中心作为生产运行的“大脑”,数字化是通过智能排班、EFB、自动放行等信息系统组成的数字化运行模式,实现优化飞机、人员、时刻等资源的配置,重塑运行控制模式。 运控中心数字化运行可以提高安全水平,提升运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以航行通告工作为例,每天人工接收、分析、处理近4000余份航行通告。在传统的工作方式下,情报员工作强度大、效率低,航班安全运行隐患高。采取数字化的方式可以将绝大部分的数据(包括航行通告、天气等)数字化,通过系统进行分析计算,工作效率可以大大提高。更为重要的是,可以杜绝大部分由于人为因素带来的不安全隐患,提高安全裕度。此外,在异常航班恢复、航班调整等方面,数字化系统可以提升工作效率,节约成本。 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是支持运控数字化运行的必备数据。该数据主要包含全球航路限制数据、数字化航行通告、全球机场基础数据、航行通告标签等数据。当前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已经广泛的应用于风险管控、SOC DM等系统,实现了部分航行通告自动化评估、EFB D通告和图形化通告、公司航路自动规划等功能,并与现有业务流程紧密相关,发挥着巨大价值。未来该部分数据不但可以支持国航新一代运控系统运行,而且是构成中心数据库的重要组成部分。 运行控制中心代表国航与中航材导航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签署的《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采购合同》(2018-7611),合同期三年,由2018年12月31日至2021年12月30日止。该合同将于今年年底到期,现申请重新采购该项服务。
(六)项目需求:

为提升公司运行安全和效率,降低运行成本,现需采购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该数据服务主要包含全球航路限制数据、数字化航行通告、全球机场基础数据、航行通告标签。航行情报限制类数据服务应用于风险管控、SOC DM、航行通告等系统,支持航行通告自动化评估、EFB D通告和图形化通告、公司航路自动规划等功能,满足飞行员、飞行签派员、飞机性能人员、航行情报员现有业务需求。

该数据服务相关内容如下:

1. 业务目标:

(1)满足EFB D通告和图形化通告展示、航行通告自动化评估、风险管控告警、SOC DM放行告警、航路自动规划、自动化航行通告分析、AIP重要内容提示等业务功能;

(2)满足未来国航新一代放行系统运行限制数据和导航数据的数据需求。

2.服务对象:

飞行员、签派员、飞机性能员、航行情报员、SOC数据维护人员

3.服务内容:

(1)全球航路限制数据

数据以ARINC424数据为基础制作。主要包含限制对象、限制条件、限制时间和使用方式,其中限制对象和条件包含航路、航路点、空域、机场、航班性质、机载设备、使用方式等以及这些内容之间的逻辑关系。资料源为各国家和地区公布的AIP和其他相关官方资料,数据范围为全球。数据的交付将按照AIRAC(国际航空资料生效周期)进行,同时与中国民航局空管局情报资料的发布频率同步,即每28天为一个交付周期。一般在AIRAC生效前7-10天提交,也可根据运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数据。该数据可支持航路规划系统公司航路自动规划和公司航路自动验证等功能。

(2)数字化通告数据

数据以ARINC424数据和全球机场基础数据为基础制作。资料源为实时发布的航行通告。数据内容包含空域和航路关闭与限制、机场和跑道的关闭与限制、机场关键导航设施不可用、跑道主要灯光设施不可用、机场消防等级变更。数据范围为国航运行涉及的所有情报区和机场。数据的交付为实时交付。该数据可支持国航现使用的航行通告系统自动化评估、受影响公司航线自动分析、EFB系统D通告叠加(至少包含中国内所有双跑道及以上机场的跑道关闭、滑行道关闭、停机位关闭、ILS关闭通告的图形化展示,国航运行范围涉及的高度区域禁航图形化展示)等功能。

(3)全球机场基础数据

数据以ARINC424数据为基础制作。依据NAIP、AIP、国航采购的商业航图制作机场、跑道、机场运行标准相关数据。此外对涉及的AIP内容进行监控,并出具相关变更报告。数据内容具体包含机场ICAO代码、中文名称、时差、燃油等级、消防等级、机场主要开放时间、海关开放时间、噪音限制和程序、机场运行特殊程序、温度范围、道肩宽度、滑行道长度、强度和铺设物、跑道代号、长度、宽度、坡度、强度和铺设物、公布的精密和非精密进近程序名称、地面导航设施(ILS/NDB/VOR等)状况、目视助航设备。数据的交付将按照AIRAC(国际航空资料生效周期)进行,同时与中国民航局空管局情报资料的发布频率同步,即每28天为一个交付周期。一般在AIRAC生效前7-10天提交,也可根据运行需要,交付定制期数据。该数据可支持国航现使用的航行通告系统机场分析、航行通告自动化评估等功能。

(4)SOC DM同步数据

数据以ARINC424数据为基础制作,数据格式为SOC DM系统兼容的格式。资料源为实时发布的航行通告。数据内容包含全高度的航路和空域禁航通告。数据范围为国航运行涉及的所有情报区和机场。数据的交付为实时交付。该数据可自动写入SOC DM系统并支持中断计算机飞行计划制作和告警功能。

(5)航行通告标签数据

依据航行通告E项内容制作相关标签数据。数据内容包含AIP SUP分析、罢工、宵禁、疫情类通告、FPL发报地址变更、障碍物、机场关闭、机场不接收备降、机场运行标准变更、机场限制、跑道关闭、缩短可用跑道距离、跑道使用限制、PCN值变更、ILS(GP)不工作、ILS不工作、导航设施不工作(非ILS)、灯光设施限制、灯光设施(跑道中线灯)限制、滑行道关闭、消防救援等级改变、加油能力限制、除冰能力限制、流量控制、航路禁航、其它类。资料源为实时发布的航行通告。数据范围为国航运行涉及的所有情报区和机场。数据的交付为实时交付。该数据可实现国航现使用的航行通告系统自动推送、EFB系统D通告必读等功能。

(6)风险控制系统航行通告数据

数据以ARINC424数据为基础制作,数据格式为风险控制系统兼容的格式。资料源为实时发布的航行通告。数据内容包含航行通告标签数据中的所有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增加相应机场、跑道及其它相关数据。数据范围为国航运行涉及的所有情报区和机场。数据的交付为实时交付。该数据可支持风险控制系统风险值评估。

4.考核指标:

1)数据准确性

抽检:国航根据实际情况,对提交的数据进行人工抽样检查,发现与原始数据源不一致或偏离超出实际数据描述即认定为不合格。

系统检查:通过SOC DM系统、航行通告等系统检查全部数据,当错误率达到2%时,即认定为不合格。

(2)数据及时性

全球航路限制数据、全球机场基础数据(起降标准数据除外)不晚于数据生效前5日提供。数字化通告数据、SOC DM同步数据、航行通告标签数据、风险管控系统航行通告数据依据通告生效时间提供,其中1小时内生效通告在30分钟内提供,1-8小时内生效通告在1小时内提供,8-24小时生效通告在2小时内提供,24小时之后生效通告在8小时内提供,通告内容涉及SUP除外。

(3)系统兼容性

数据与现有国航SOC DM系统、EFB系统、航行通告系统等主要系统兼容,满足上述服务内容中涉及的功能需求。

5.售后服务:

若出现数据错误的情况,供应商需要在收到错误通知的4个小时内完成修改和重新发布,确保修改的及时性及准确性,且有相关业务人员7x24小时提供技术支持,在北京地区具备支持、提供本地服务的能力。

6.交付物描述:

数据文件。

7.交付方式:

全球航路限制数据、全球机场基础数据服务以邮件传输U盘介质传输数字化通告数据、SOC DM同步数据、航行通告标签数据、风险管控系统航行通告数据以专线方式进行传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处罚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八)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九)供应商应具有丰富的航空运行系统保障经验(系统保障规模100架(含)飞机以上)和航行情报数据服务经验,其中至少具备2年(含)以上全球航路限制类数据、数字化航行通告数据服务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供应商应具有2年(含)以上运营7*24小时航行情报数据服务团队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供应商应具有独立稳定的全球航行通告和全球AIP数据源,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二)供应商应具有与国外民航机构和数据厂商航行情报数据商业获取渠道,其中至少包含欧控限制数据(RAD及其相关内容),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三)供应商应具有与国际主流运控系统厂商(例如:汉莎LIDO FLIGHT系统、世博DM和FPM系统、杰普逊JETPLANER等系统)航行情报动态数据服务合作经验,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四)供应商的现有数据产品涵盖国际主流航空标准数据,数据处理符合国际主流航空数据处理标准,可参与相关标准研讨与制定,具备相关会员资质,例如ARINC会员资质、RTCA会员资质等,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十五)供应商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六)供应商须满足国航供应商准入条件,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十七)同意以竞争方式参与本项目。
(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1年07月15日14时45分至2021年07月22日14时45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须自行点击右上角“发送报告”,收到邮件后,打印完整公示报告);如其中涉及行政处罚信息,需另做书面澄清;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2.经审计的最近一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需提供近三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出具无法提供最近一年经审计财务报告的文字说明;如上述财务报告和报表均无法提供,需出具无法提供的文字说明;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3.近三年内,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4.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同等类型资质(复印件);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5.近半年内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障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提供6个月的单据或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6.公司简介、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邮箱地址,格式自拟,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7.按相关要求完整填写《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国航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签字并加盖公章,具体详见附件。
8.在“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相关认证资质、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
9.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和专业技术等能力的证明材料。
10.现有客户清单以及市场占有(分布)情况,格式自拟。
11.如由法人代表签字,请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如由非法定代表人代理签名的,请同时提供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所提供材料需加盖公章。
12.供应商认为其他有需要提供的材料或说明。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采购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婉茹
联系人电话:010-64537104
联系人电子邮箱:liwanru@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供应商报名材料,需逐份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如页数较多,请同时加盖骑缝章),提供彩色扫描件。

(三)报名材料尽量为PDF完整文件,避免上传多张图片。

(四)供应商如有意报名,请提早完成平台注册并上传企业基本信息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全部报名材料提交,视为有效报名。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报名期间如遇平台操作和系统问题,可拨打平台客服电话010-61465959/5421/5484进行咨询。

(五)未在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需前往平台按照要求完成注册,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六)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资格。

(七)官方发布渠道为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平台、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发布媒介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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