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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航食新增劳务外包项目(外地)项目再次公告

Release Time:2023-12-25 14: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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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航食新增劳务外包项目(外地)项目再次公告
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上海航食新增劳务外包项目(外地)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上海航食新增劳务外包项目(外地)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CAIC-E-202325449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上海市
(五)项目需求:

上海航食新增劳务外包项目(外地)

采购需求

根据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申请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项目背景:鉴于目前已有4家供应商不能完全满足上海航食两场用工需求,为确保一线生产平稳有序,强化外包公司间的有序竞争,拟建议增加2家上海以外地区劳务外包供应商。

二、采购计划批复情况

包含于2023年已有采购计划内。

、采购需求

根据标采规程要求,原则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需实现的目标:

1.中选供应商须每次提供不少于岗位需求人数1.5倍的备选人员

2.中选供应商须按公司需求满足提供非本市来源的外包职工。

3.中选供应商可为公司(浦东、虹桥两场)提供的普工(装摆、切配、帮厨、厨师、司机等岗位),按月均20人计算,年度费用总额不高于100万元,且普工日常工作单价不高于28元/时,法定节假日小时单价均报价的2倍计算,报价时按每月出勤174小时计算,不考虑法定节假日出勤。

4.中选供应商报价内已包含外包职工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5.外包业务开始后,每月月初15日前根据上月外包职工实际出勤工时,按确定的平日、法定节假日小时单价结算。

6.中选供应商提供的外包职工上岗前,应已具备健康证、无犯罪记录证明等必要上岗条件,并承担相关费用。

7.中选供应商应根据我司要求开具增值税发票。

8.提供30人(含)以上需设驻场管理人员。

9.中选供应商注册地为非本市企业。

(二)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须具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现有外包供应商原则上不应参与本次采购。

)服务期限: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年。

、依据项目特点需提供的其他信息

供应商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提供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三)提供《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及《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表格见附件);
(四)提供财务状况审查,原则上需提交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原则上需提交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
(五)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国家相关法定机构颁布的适用于律师事务所等其他社会组织的执业资质证书等证明文件;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以食品为例:生产许可证(全国工业生产许可证)、HACCP或FSC22000体系认证,具有CMA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相关产品的检验合格证以及国家要求的其他证照,采购项目涉及国家法定环保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七)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八)报名公司需满足:注册资本50万及以上,成立年限2年以上,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且有良好的资信及财务状况;能执行月结110天账期;
(九)非中航集团供应商库内企业需提供相关供应商准入材料,并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完成注册,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供应商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
(十)供应商需按指定地点送货,节假日可正常供货;
(十一)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非中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供应商不良行为认定、处置及相关流程等信息见附件3)、非淘汰供应商禁用期;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十四)供应商注册地为非本市企业;
(十五)供应商需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十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七)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必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二者之一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至2023年12月29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证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供应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请在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下载打印,到官网点击发送到邮箱,再到邮箱中下载完整的报告,每页盖章。
8.“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每页盖章。
9.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连续三年的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
10.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每页盖章
1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机场中航佳美航空食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笑然
联系人电话:021-68332610
联系人电子邮箱:hanxiaoran@saccaggac.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