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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建开2024)谈判公告

Release Time:2024-12-09 14:4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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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建开2024)谈判公告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建开2024)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招标代理机构遴选项目(建开2024)
(二)项目编号:CGXM-PUR-E-202421034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承接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

3.合同类型:框架协议。

4.服务区域主要服务地区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廊坊、大连、呼和浩特、乌鲁木齐、成都、重庆、广州、杭州、贵阳、上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四)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供应商须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六)供应商可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窗口查询到企业信息。
(七)供应商须具备相关领域的招标代理采购经验:(1)2021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1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类(施工)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2)2021年1月1日至今,中标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业绩不得少于5项(含)。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不在淘汰供应商禁用期,不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处罚期和处罚范围。
(九)截止目前非中航集团、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暂停合作供应商。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段的应答或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的应答。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22家。择优原则: (1)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超过22家时,将按照择优原则,以有效业绩进行评分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22家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如存在得分一致的情况,则根据2023年度财务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由高至低确定优先次序。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择优标准”。 (2)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多于20家(含)少于22家(含)时,则直接确定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为备选供应商; (3)如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20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该项目的采购工作。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6日23时59分00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公告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8.提供公告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缴费证明等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9.企业2021、2022、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审计报告》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
10.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1.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清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13.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窗口查询到的企业信息页面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4.招标代理相关业绩及证明文件: ①工程建设类(施工):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根据中标金额择优选取5项,中标金额在100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类(施工)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②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根据中标金额择优选取5项,中标金额在8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类(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项目业绩。 注:供应商须按公告附件的格式和要求填写项目业绩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提供对应项目的招标公告、中标结果公告及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供应商须对业绩及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宁
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7
联系人电子邮箱:xueni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请供应商认真阅读《关于“不良行为供应商”的须知》,以规范参与采购活动的各种行为。

(三)本项目采购实施联系人:薛宁/魏然,联系人电话:010-61465927/010-614656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