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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Release Time:2024-12-19 18:3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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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餐饮外包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国航“紫宸”贵宾休息室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新疆分公司-E-202423394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五)项目需求:

功能目标:严格按照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服务标准,为进入国航贵宾休息室的旅客提供安全、高质量、高标准的餐饮服务。

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1.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保证提供的食品、生产餐食的厨房环境、制作工艺、食品包装以及供应商配备、装运食品及供应品的操作流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相关食品卫生标准及当地政府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等;
2.餐饮服务需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服务标准,即符合《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的相应资质(资质类别、资质等级):
1.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口岸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主要范围包括餐饮服务、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及乳制品、散装食品、直接入口食品现场制作及销售等。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近三年无违法和重大违规执业行为,无影响本项目的处罚记录,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4.具有良好的企业资信及财务状况;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6.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需满足的数量、质量:
1.餐饮配备时间段:
早餐:0555-0900  午餐:1100-1400  晚餐:1700-2000  茶歇:全时段供应
2.餐饮配备要求:
严格按照《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执行,供应商所提供的餐饮配备不得低于配备标准:
(1)早餐:
中式餐食配备不得低于粥类2种、馄饨1种、蛋类2种、牛奶2种、豆浆1种、中式蒸点4种、应季时蔬2种、小菜4种;
西式餐食配备不得低于面包3种、沙拉3种、早餐香肠1种、早餐麦片2种;
(2)午、晚餐:
中式餐食不得低于中式汤1种、粥1种、炒饭1种、米饭1种、中式蒸点4种、小菜4种、中式凉菜2种、中式热菜4种;
西式餐食配备不得低于沙拉4种、披萨2种;
(3)茶歇:
小吃配备种类不得低于方便面2种、糖果2种、小食4种、饼干3种、干果3种、三明治2种、冰激凌1种(5-10月);
甜点配备种类不得低于3种;水果配备种类不得低于3种,夏季应配备西瓜;
(4)酒饮:
热饮配备种类不得低于美式咖啡、拿铁咖啡、卡布基诺、特浓咖啡、英式袋装茶、鲜花茶各1种,中式散装茶3种、自制柠檬水1种;
冷饮配备种类不得低于矿泉水2种、碳酸饮料4种、茶饮2种、果汁3种、酸奶3种;
酒水配备种类不得低于啤酒2种、干红2种、干白1种、威士忌2种、白兰地1种、金酒1种、伏特加1种、鸡尾酒4种。
3.明档服务:至少具备煮的功能,餐食品类选择不少于4种。
4.特餐配备服务:餐饮服务供应商应按采购方要求,结合节气或传统节日特点,为休息室提供二十四节气及传统节日特色餐食服务。
5.餐饮服务供应商每季度应提供六套自助餐餐谱,每套餐谱不可重复,每周进行更换。每相邻两个季度的餐谱菜品种类应至少更换50%。
6.由于休息室内无燃气明火设备,所有餐食均需在运入休息室前完成加工或粗加工。供应商应具有冷链或热链食品运输能力。
7.更多餐饮配备要求按照《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8.休息室日常餐饮呈现要求按照《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应具备自主办理乌鲁木齐机场控制区通行证的能力,服务人员应经培训、持有效证件(健康证、控制区通行证)上岗。
2.服务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拥有从业人员健康证;
(2)年龄在20-50周岁;
(3)拥有统一的制服,在岗仪容仪表应符合国航相关要求;
(4)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热心为旅客服务。
3.人员工作时间:当日国内首班出港航班预计起飞前1小时50分到岗至当日出港航班结束(含备降航班)。
4.服务范围: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北航站区国航自营休息室(1045㎡)区域餐饮服务,休息室冬春季节入舱旅客日均约150-230人次,夏秋旅游旺季入舱旅客日均约300-500人次。
5.人员配置要求: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依据休息室面积及入舱旅客人数,提供合理的人员配备方案,保证休息室内餐饮服务人员配备充足。如遇休息室高峰期、换季、航班延误等特殊情况,餐饮服务人员配备和工作时长应相应延长或调整,不加收费用。
6.服务内容:
负责国航自营休息室内餐饮配备及餐饮呈现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休息室餐台区、明档区、水吧、操作间等区域的餐饮服务及相关桌面、台面等清洁工作。
(1)正餐开餐前应确保餐饮区桌面、台面清洁,餐饮设备正常运行,餐饮及餐饮用具配备充足,餐饮呈现符合标准;
(2)供餐中应不间断巡视餐区,检查餐饮配备、呈现状况,及时补充餐饮及餐饮用具,及时清洁餐区及取餐台桌面、台面;如有旅客用餐结束,应在3分钟内开始并于5分钟内完成餐饮用具回收及桌面清洁;
(3)供餐结束后应及时清洁餐区卫生,保持桌面、台面干净整洁;回收相关物品进行清洁消毒。
(4)休息室开放前完成小食、饮料、酒水配备及摆放,休息室运营中应不断巡视小食、饮料、酒水配备状况并及时补充,区域内卫生状况出现问题时应及时清理。
(5)餐饮区及操作间清洁标准按照《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中相关操作要求执行,详见附件。
7.采购方组织定期巡检,供应商如有管理、服务等不合格项目,应在要求时限内及时整改。
8.如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旅客有效投诉,供应商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

验收标准:符合国航《自营休息室餐饮配备标准》、《自营休息室餐饮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保洁呈现标准》、《自营休息室人员服务标准》,详见附件。

交付或实施时间:2025-03-05

交付或实施地点:乌鲁木齐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六)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近3年内参加中航集团采购项目中未出现过不良行为。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6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完整版并加盖公章。若其中涉及行政处罚、异常经营等情况,须另作书面澄清
8.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结论页、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如未完成2023年审计,需提供2021-2023年的财务报表,并针对亏损或未审计原因进行说明
9.2024年8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原则上证明材料应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
10.若以上材料签字人为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签字人与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不一致,需提供签字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可自拟)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尚雨
联系人电话:09913772880
联系人电子邮箱:ghxjzbc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