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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机构库遴选项目谈判公告

Release Time:2024-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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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机构库遴选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机构库遴选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机构库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422106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1.采购内容:

承接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服务,包括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提供清标服务、与施工中标单位进行工程量清单核对等服务。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协议期3年。

3.合同类型:框架协议

4.服务区域:包括但不限于北京、杭州、乌鲁木齐、大连、重庆、成都、贵阳、呼和浩特、广州、厦门等地区。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能够依法签订合同。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正常,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具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记录。
(四)具备在北京、杭州、乌鲁木齐、大连、重庆、成都、贵阳、呼和浩特、广州、厦门等地区提供本项目相关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五)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具有单项工程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经验。
(六)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中公示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数量达到10人(含)以上(以资格审核当天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八)非中航集团黑名单供应商、非中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内的供应商、非禁止交易期不良行为名单内的供应商。
(九)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得同时为中航集团(国航股份)提供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工程招标代理或造价咨询服务领域暂停合作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
(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竞争。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十二)本项目择优选择供应商,择优标准:本项目资格审核采用有限数量制,备选供应商限定为22家。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少于20家时,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本项目采购工作;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多于20家(含)少于22家(含)时,全部列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潜在供应商超过22家时,按照如下择优原则确定排名靠前的22家为备选供应商: ①按照有效业绩总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排名靠前的22家备选供应商;②如出现有效业绩总分一致的情况,则以有效业绩中单项工程最高投资额的高低确定先后顺序;③若仍存在并列情况,再根据资格审核当天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全国工程造价咨询管理系统”中公示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数量由多至少确定先后顺序。具体评分标准详见附件“择优评分表”。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12月21日至2024年12月27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填写并盖章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如无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2021年至2023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如存在亏损情况,请提供书面说明
8.2024年1月至今,任意1次依法纳税和任意1次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9.请提供在北京、杭州、乌鲁木齐、大连、重庆、成都、贵阳、呼和浩特、广州、厦门等地区具备服务能力的承诺(格式可自拟)
10.服务业绩及证明材料: 2022年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单项工程投资额3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服务内容须至少包含工程量清单编制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工作。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如下要求: ①至多提供5份业绩证明材料。 ②须按要求填写项目业绩清单,并根据清单顺序提供相关业绩的单项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服务协议关键页及该协议项下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关键页。“单项工程造价咨询委托服务协议关键页”是指能够体现投资额、协议双方名称、服务内容、协议期、双方签章的页面;“工程造价成果文件关键页”是指能够体现双方名称、服务内容、造价咨询单位盖章、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或盖章)的页面;未附协议关键页或造价成果文件关键页的业绩无效(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 ③“公共建筑类工程”包括:办公类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类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类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类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类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以及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等),其他类型工程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证明材料无效。
11.请提供以下信用信息证明材料: (1)“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完整版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网页截图; (3)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中查询的【完整的】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 上述材料查询时间应为采购公告发布之后,如存在行政处罚等异常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加盖公章。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航空集团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虹玲
联系人电话:010-61465408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hongling@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1.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2.每份材料为PDF格式且须加盖单位公章,涉及多页的须加盖首页和骑缝章,每份材料命名为“材料名称-报名单位简称”。
3.请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我司将对报名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核,未通过资格审核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4.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详见公告附件:中航集团供应商不良行为分类及处理措施。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或利益相关者认为本项目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于公告截止日前提出质疑。质疑须实名制,并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联系方式,详见公告附件:质疑联系渠道。
6.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全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被质疑采购项目的名称和编号;
3)被质疑人及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全称;
4)质疑的具体事项,包括请求及主张、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
5)有效、合法的证据材料及正当合法的来源渠道说明;
6)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手机、座机、传真);
7)提出质疑的日期;
8)其它需要说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