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ase Time:2026-03-1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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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货航综合业务楼及院区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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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国货航综合业务楼及院区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 |||||||||||||||||||||||||||||||||||||
| 一、项目内容: | |||||||||||||||||||||||||||||||||||||
| (一)项目名称:国货航综合业务楼及院区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 |||||||||||||||||||||||||||||||||||||
| (二)项目编号:CGXM-ACC-E-202608183 | |||||||||||||||||||||||||||||||||||||
| (三)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 |||||||||||||||||||||||||||||||||||||
|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 |||||||||||||||||||||||||||||||||||||
| (五)项目需求: | |||||||||||||||||||||||||||||||||||||
一、功能目标:保障国货航综合业务楼及院区设备设施维修工作顺利开展。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222-2017《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5032-2022《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质量控制通用规范》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负责国货航综合业务楼及院区设备设施的日常零星维修和应急抢修工作,服务范围包括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暖通空调系统、设备维修、设施维修、其他维修、小型改造等。详见附件:零星维修项目需求清单。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固定的生产或经营场所,并配备充足的专业技术人员,承诺提供全天候24小时维修响应服务。接到常规维修通知后不超过12小时抵达现场,应急抢修任务则在30分钟内到场处理。日常维修做到有需必应,遇抢修或紧急情况将加班作业,确保不影响采购人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2.在服务期内,无论项目规模大小,供应商均须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提供施工方案咨询及报价服务,不得无故推诿或延迟。 3.本项目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北京市现行规范、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4.供应商须确保所有材料、产品均为原厂原装、合格环保的全新产品,具备完好的包装、清晰的标识及可追溯的质量证明文件。采购人有权对工程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材料、辅料)的品牌、规格、型号、质量等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积极配合,无条件提供同批次材料的足量样品,并承担将样品送至采购人指定的、具备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一次检测的全部费用。 5.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范、安全防火规定、环境保护规定,负责办理施工前的一切报备、审批或许可手续,委派具备相应岗位资格的管理人员与施工人员,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作业交底,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充分了解施工作业中的安全风险、注意事项、禁止行为和应急措施。供应商须对其人员、设备及作业行为承担全部安全管理责任,如因供应商原因引发任何安全事故,全部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 6.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变更施工内容或材料。如有违规,采购人有权责令返工并清退材料,且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所涉项目总价款30%的违约金并承担全部损失。 7.施工期间,供应商须采取全面有效的防护措施,保障现场及周边采购人财产不受损坏或污染。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财产损失或污染,供应商须按原价或重置价予以赔偿。施工完毕供应商须做好现场清理工作,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采购人满意的使用状态。 8.对于装修、改造且可能影响空气质量、废气排放、水质卫生等的零星维修项目,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在竣工时提供具有CMA/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作为验收及付款的必要依据。 9.供应商对其完成的全部维修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免费保修期自单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且保修期限不得低于以下相应类别所规定的最低年限,具体期限根据工程内容分类确定如下: (1)基础及防水类工程(如屋面、卫生间、外墙防渗漏,基础加固等):免费保修期为5年; (2)关键设备及系统类工程(如供配电系统、暖通空调主管道、给排水主管道等):免费保修期为3年。 (3)一般设施维修(如墙面涂刷、地砖铺设、门窗维修、插座更换、普通管线安装等):免费保修期为2年; (4)简单维修及配件更换(如设备及厨具电器维修、末端灯具更换、五金件调整等):免费保修期为1年。 若项目工程内容同时涉及以上多类,则保修期按其中最长的期限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特定工程保修期限有更长规定的,从其规定。其他未列明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另行协商。 10.保修期内因供应商施工、用料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应商须及时无条件进行维修并赔偿损失。如供应商未能完成整改且达到质量标准或解决问题的,采购人有权暂停支付后续维修费用而不承担任何责任,直至问题解决。 11.维修项目原则上不预付工程款,完工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于40个工作日内支付工程总价款。 12.本项目将选取三家符合条件的零星维修服务供应商,并分别与其签订3年期框架合同。针对不同类别的维修需求,原则上按以下规则实施: (1)单项预算在5万元(含)以下的日常零星维修项目 a.在《零星维修项目价格清单》中列明的维修项,在相同工期与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由三家供应商以比价方式竞争,原则上由报价最低者承接,价格标准不应超过清单标准。 b.超出《零星维修项目价格清单》中的项目,在相同工期与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由三家供应商以比价方式竞争,原则上由报价最低者承接。 (2)应急抢修类项目 在相同工期与质量条件下,不再单独比价,原则上依据三家供应商在框架采购中确定的中选排名顺序,按排名轮换承接。 13.在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维修需求、项目情况或管理需要,自主决定维修项目的分派方式及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另行公开采购等方式实施相关维修项目,上述决定无需向供应商说明理由;同时,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30日向供应商发出书面通知。 五、验收标准: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满足项目相关服务要求,并需提供相关施工过程记录、文件、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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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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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报名要求: | |||||||||||||||||||||||||||||||||||||
|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 |||||||||||||||||||||||||||||||||||||
|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17日至2026年03月27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 |||||||||||||||||||||||||||||||||||||
| (三)报名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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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 |||||||||||||||||||||||||||||||||||||
|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 |||||||||||||||||||||||||||||||||||||
| 五、响应文件编制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 |||||||||||||||||||||||||||||||||||||
| 六、响应文件递交 | |||||||||||||||||||||||||||||||||||||
|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 |||||||||||||||||||||||||||||||||||||
| 七、谈判相关事宜 | |||||||||||||||||||||||||||||||||||||
|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 |||||||||||||||||||||||||||||||||||||
|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国货航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 |||||||||||||||||||||||||||||||||||||
| 九、联系方式 | |||||||||||||||||||||||||||||||||||||
| 采购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林双双 | |||||||||||||||||||||||||||||||||||||
| 联系人电话:010-61465149 | |||||||||||||||||||||||||||||||||||||
| 联系人电子邮箱:linshuangshuang@airchinacargo.com | |||||||||||||||||||||||||||||||||||||
|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 |||||||||||||||||||||||||||||||||||||
| 十、其他 | |||||||||||||||||||||||||||||||||||||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二)报名材料需在有效期内,每页加盖公章后上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