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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谈判公告

Release Time:2026-03-24 15:4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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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谈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CGXM-PUR-A-202609141
(三)资金来源:
(四)项目地点:北京市
(五)项目需求:
本次拟采购的内容为飞行员技能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包括项目建设、运行维护、渐进增强三部分内容。本次合同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终验后三年维护服务期止。其中三年维护期包括:1年免维、2年基础运行维护服务和3年功能增强服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涵盖本项目的经营范围(能提供最新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供应商具备充足稳定的技术人才储备与规模化项目实施、长效运维服务能力,基于本项目领域供应商至少具备100人以上的开发实施团队,核心团队应提供现场支持服务,以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地为系统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保障(针对上述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五)近三年内,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中未被纳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经营异常记录;(境外企业、港澳台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六)不存在中航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
(七)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八)供应商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提供的产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针对上述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违反前述保证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确保采购人免于遭受一切损失)。
(九)供应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可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明。
(十)供应商具备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含)以上认证资质,可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明。
(十一)供应商具备民航业信息化建设经验,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备民航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实施案例。
(十二)供应商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移动应用系统的开发经验。
(十三)供应商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备人工智能或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实施案例,案例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能力: (1)机器学习、深度学习模型应用 (2)智能分析、智能画像、智能评估或智能推荐 (3)基于大模型或算法模型的业务辅助决策系统 (4)智能知识库、智能检索或智能问答系统。
(十四)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提供产品具备针对密闭精细化环境的适配能力,供应商提供对应的安装、施工和保障。
(十五)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供应商自有软硬件设备需提供产品著作权或产品专利,外采软硬件设备需提供原厂授权及原厂质保服务证明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六)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技术环境需满足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安全可靠测评结果通过以下两个网站发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www.itsec.gov.cn)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www.nsstec.org.cn)))相关要求,硬件与软件需具备良好兼容性;服务器及操作系统应适配海光、鲲鹏等架构处理器,以及麒麟、统信、欧拉等操作系统,同时需保障系统高可用性,确保稳定运行。
(十七)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所提供的硬件设备含服务器、存储、摄像头产品需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监测报告及产品详细规格指标。软件出具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十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要求:
(一)未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注册的供应商应先进行注册并按要求完善注册材料,并于公告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审核并报名。
(二)采购公告发布时间为2026年03月24日至2026年03月31日23时59分59秒 (北京时间,下同),请有意愿参加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且完成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务必在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进行报名、递交报名材料,未在公告截止时间前递交或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供应商无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三)报名材料
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3.专业技术及行业资质证明材料,国家法定机构颁发的相关行业从业资格许可证
4.近三年无重大违法声明盖章(格式可自拟)
5.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供应商社会准则符合性自审问卷
7.提供①“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②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企业信用信息报告》、③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中未被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截图
8.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文件复印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格式自拟)
9.提供采购公告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任意 3 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复印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格式自拟)
10.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如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请提供 2024 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并附加说明)
11.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资质,可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明
12.具备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三级(含)以上认证资质,可提供相关资质认证证明
13.民航领域方面:具备民航业信息化建设经验,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备民航业信息化系统的建设实施案例(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 页、尾页、签字盖章页、金额内容页或中选通知书或用户证明函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标注可以证明满足公告要求的信息)
14.移动端方面:供应商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有移动应用系统的开发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 页、尾页、签字盖章页、金额内容页或中选通知书或用户证明函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标注可以证明满足公告要求的信息)
15.AI系统建设方面:供应商近五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时间)具备人工智能或智能化系统的建设实施案例,案例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一种或多种能力:(1)机器学习、深度学习模型应用(2)智能分析、智能画像、智能评估或智能推荐(3)基于大模型或算法模型的业务辅助决策系统(4)智能知识库、智能检索或智能问答系统(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 页、尾页、签字盖章页、金额内容页或中选通知书或用户证明函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并标注可以证明满足公告要求的信息)
16.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提供产品具备针对密闭精细化环境的适配能力,供应商提供对应的安装、施工和保障,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17.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供应商自有软硬件设备需提供产品著作权或产品专利,外采软硬件设备需提供原厂授权及原厂质保服务证明承诺函,加盖公章
18.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技术环境需满足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安全可靠测评结果通过以下两个网站发布: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www.itsec.gov.cn)和国家保密科技测评中心(www.nsstec.org.cn)))相关要求,硬件与软件需具备良好兼容性;服务器及操作系统应适配海光、鲲鹏等架构处理器,以及麒麟、统信、欧拉等操作系统,同时需保障系统高可用性,确保稳定运行
19.视频监控相关系统要求:所提供的硬件设备含服务器、存储、摄像头产品需由权威机构出具的质量监测报告及产品详细规格指标。软件出具软件著作权证书并加盖原厂公章
20.供应商具备充足稳定的技术人才储备与规模化项目实施、长效运维服务能力,基于本项目领域供应商至少具备100人以上的开发实施团队,核心团队应提供现场支持服务,以确保能够长期稳定地为系统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与保障(针对上述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21.不存在中航集团受限行为(不良行为、禁止交易、绩效淘汰),且未在处理期和处罚范围内。未通过准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保证所采用的技术方法、提供的产品软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针对上述内容,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违反前述保证的,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确保采购人免于遭受一切损失)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合格的供应商在平台进行供应商准入,按要求提供供应商准入材料,经审批通过后列入供应商库。已在库内的供应商不用再提交准入申请。(二)请报名合格的供应商按后续接到文件发放通知后立即登录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按规定时间下载谈判文件,过时将无法下载。
五、响应文件编制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制作、密封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
七、谈判相关事宜
供应商按照谈判文件规定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具体谈判流程及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信息(含首次及重新采购)在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平台(http://pur.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嘉元
联系人电话:010-61466511
联系人电子邮箱:chenjiayuan@airchina.com
系统操作问题的咨询,可拨打中国航空集团采购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客服电话,详见平台首页(网址:https://pur.airchina.com.cn)。
十、其他
(一)请供应商严格按照报名时间及报名材料要求递交报名材料,报名不通过则将不具备参与项目资格。
(二)所有报名材料请逐页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