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lease Time:2024-05-23 09:3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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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功能目标:以缴纳少量保险费为条件,将分公司名下在用车辆及系统化单位车辆可能遭受的风险成本全部或部分转嫁给保险人,减少损失。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管理规定》(国航股份发〔2011〕290号)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1.投保车辆:上海分公司名下机动车66辆(含华东营销中心5辆)。(新增车辆、停用车辆按要求加保或停保)
2.投保险种:
(1)社会牌照的车辆:
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北方、柯斯达、宇通车型加保车上人员责任险。
(2)民航牌照的场内车辆及民航牌照的场内特种车辆:
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车辆损失险、交强险及不计免赔险;玻璃昂贵的特种车辆可加保玻璃险(如:摆渡车等)。
四、技术需求/服务标准:
1.车辆损失险:按当年车辆的市场价值或原值投保。
2.第三者责任保险:按公司规定或保险公司要求执行。
3.车上人员责任险:每座投保1万元人民币。
五、建议合同期限:2年
序 | 中选单位名称 |
1 |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